自1990年起,爱沙尼亚旅游公司协会每年都会公布最佳旅游对象,并自1992年起公布最佳旅游促进者,以使公众认识到爱沙尼亚共和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表达公众的赞赏表彰在旅游业和特定个人中成功实施的项目。
最佳对象荣誉称号的申请者必须具有知名度,在旅游市场上有威望,并确保提供无可挑剔的客户服务。选择还受到服务(产品)的新颖性、独创性、良好的营销、提高服务水平的质的飞跃等因素的影响。在做出选择时,基于国际惯例与爱沙尼亚旅游公司沟通的专业性非常重要。
最佳推动者荣誉称号的获得者是在实践或理论层面上直接处理旅游业务问题、在旅游基础设施公司从事业务或从事与旅游相关的教学工作的人。此人必须通过其在爱沙尼亚或国外的活动对旅游业的积极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他必须在爱沙尼亚旅游界拥有个人认可和权威以及无可挑剔的声誉。此次选择还基于新项目的成功启动和实现。
年度最佳旅游对象和推动者由ETFL主席在传统上每年举办的旅游博览会Tourest上正式宣布,并在媒体上公布。ETFL将为年度最佳旅游对象和推广人颁发相应的证书。